1607191109352378-600x400.jpg

(附圖取自於網路)

2016年桃園火燒車事件是發生在

中華民國國道二號桃園市大園區路段的一起遊覽車火燒車事故。

2016年7月19日中午12時57分,

一輛紅珊瑚車隊的遊覽車(197-EE)駛至

國道二號往桃園機場方向的4.2公里處突然起火燃燒,

但當時遊覽車沒有停下,反而繼續行駛1.3公里後,

即是直至行駛至2.9公里處失控,撞擊左邊防護欄,

司機把車扭往右邊後,

再撞擊右邊護欄,當遊覽車撞擊右邊護欄後,

車上來自大連的遊客立刻走到後門逃生,

但後門被撞斷的護欄卡死,只能打開10公分,沒法逃出。

之後有一名砂石車司機看到起火,即時通知林姓警員,

他們嘗試打碎玻璃及救火,

但不成功,隨後整輛車陷入火海,最後導致全車26人死亡,無一生還,

這是繼2010年蘇花公路遊覽車事故後,臺灣最嚴重的遊覽車事故,

隨後在2016年9月10日,確認遊覽車司機蘇明成酒後駕車,

放火拉全車乘客陪葬,

但是因蘇明成已死亡,全案不起訴並結案。

《取自維基百科》

20160719006413.jpg

(附圖取自於網路)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其中保險總共給付:

旅行業責任險200萬

遊覽車強制險200萬(扣除駕駛一人強制險不賠本車駕駛)=25*200=5000萬

遊覽車乘客責任險200萬=25*200=5000萬

遊覽車乘客運送險(全部乘客共1600萬,每名乘客約64萬元)

陸方醫療保險人民幣50萬台幣約台幣240萬(只限陸客)

每位罹難陸客至少可獲賠約904萬元台幣。

由上述賠付內容,光是車險就賠付約1億元,

因此自己乘坐大眾運輸工具與自行駕車,

皆需了解汽車保險之重要性,

筆者認為投保汽車保險是為自己與乘客、旅客多一層保障,

千萬不要省小錢放氣轉嫁風險的機會。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
    sn0224649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